| 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是由安徽省卫生厅核准评审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科医院。二 00 一年合肥市医保启动后,是省、市医保中心认可的第一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 医保患者在我院门诊的就诊程序:
一、合肥市区参保对象就诊
我院对合肥市区参保对象的门诊病历附有专门的标识。门诊挂号时请出示患者本人《合肥地区基本医疗保险证》就诊,医生将用一式三联的医保处方,收费处开具医保发票,取药时药房提供清单。
二、外地参保对象就诊
按普通门诊挂号,就诊时请出示患者本人当地的“医保证”,医生将根据“医保证”开医保处方,收费处开具医保发票,取药时药房提供清单。
◆ 合肥地区八种病患者的门诊就诊程序
一、持《合肥地区基本医疗保险证》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卡》挂号;
二、门诊治疗时必须在自己选定的医院进行治疗, 开具的药物必须与《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卡》的病种相一致;
三、其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处方和发票需妥善保管, 以便报销时核对。) 一个年度内,比照一次住院处理,定期与定点医院结算。我院 门诊八种病患者的报销时间一般为本年度的 7 月和 12 月, 发票有效时间以自然年度为限,跨年度无效。 请留意我院门诊及网站的有关信息。
四、报销时应持 患者本人《合肥地区基本医疗保险证》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卡》 、医保处方、医保发票。报销范围以认定的病种为准,不属于此病种范围内的费用不予报销。
◆ 精神病患者如何办理精神病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卡?
一、到所在单位或者我院医保办领取“合肥地区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按要求填写表格;
二、本人携带《合肥地区基本医疗保险证》和一张一寸照片(彩色、黑白均可)到我院门诊部挂号,由指定的专家进行认定。如认定合格可将“合肥地区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和 照片交给专家统一上报省、市医保中心;
三、认定时间:每周星期二全天;星期三、星期四上午;
四、取卡时间:大约在认定 2 至 3 周后,持患者本人《合肥地区基本医疗保险证》来我院门诊二楼医保办领取“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卡”。取卡固定在每周的星期二,敬请合作!
◆ 医保患者住院程序如何?
一、持参保患者本人《合肥地区基本医疗保险证》在我院门诊部进行“验证”(即核实医保证是否有效),并交纳一定金额的住院预付金,同时将《合肥地区基本医疗保险证》交给办理住院手续的工作人员,由我院住院处保管, 出院结算时返还。
二、住院门槛费:同一年度内精神科首次 600 元,第二次 300 元,第三次免缴;同一年度内综合科首次 400 元,第二次 200 元、第三次免缴。
* 温馨提示: 医保办位于我院门诊部二楼;
每周星期二为病人接待日;
垂询电话: 3636082-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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