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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科技“十一五”发展规划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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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宣传科
发布时间:2007-1-14 阅读:1335次 |
| 卫生科技“十一五”发展规划出台 | | | | | | 《健康报》2007.01.10 1版 今日要闻 编辑:吴晨光 | | 作者:王雪飞 | | | 本报讯(记者王雪飞)《卫生科技“十一五”发展规划》(以下 简称《规划》)近日正式出台。《规划》明确了2006~2010年卫生科 技工作的总体思路,明确了5年间要实施的三大重点任务,即抓好科 技重大专项、“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以及行业科研专项实施, 并提出具体奋斗目标。《规划》还首次对科技经费投入进行了硬性规 定。 《规划》指出,“十一五”卫生科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一 个中心,贯穿两条主线,抓住三个环节,建设四个体系”。即坚持科 技工作这个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服务的中心,贯穿创新与改革两条主 线,抓住知识的产生、流动、转化三个基本环节,打造科技自主创新 体系、科技支撑体系、成果推广应用体系、实验室生物安全体系,推 动卫生科技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瞄准国家目标和人民需求,《规划》部署了三大重点任务。第一, 实施科技重大专项。要举全国之力,确保“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 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任务的圆满完成。重点突破新型疫苗与 治疗药物创制等关键技术,初步构建有效防控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的 技术体系。第二,实施“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完成“心脑肺 血管疾病防治研究”、“重大数字化医疗设备关键技术及产品开发” 等14个方面的重点研究任务。第三,实施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组织 开展行业应急性、培育性、基础性科研工作,如重大慢性疾病综合防 治研究基地建设、重大疾病流行病学研究、城乡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关 键科技问题的研究等。 《规划》提出了具体的奋斗目标。如自主研制40种重大传染病高 效特异性诊断试剂、15种疫苗及药物。要使乳腺、结直肠、肝、鼻咽 和肺癌肿瘤患者5年生存率提高5%以上,使重大出生缺陷率降低30% 等。 《规划》明确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用于发展卫生科技工作 的经费不低于卫生事业经费的1%,各医疗卫生单位每年用于科技发 展的经费不低于年度业务收入的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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