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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公安联手打击“医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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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宣传科
发布时间:2006-7-14 阅读:1499次 |
| 《健康报》2006.07.11 1版 今日要闻 编辑:陈炬 | | 作者:陆铁琳 经纬 | | | 本报讯(记者陆铁琳)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昨天鼓励医疗机 构要坚决回击“医闹”破坏正常诊疗秩序的行为,不要给他们得逞的 机会。他透露,卫生部正在和公安等部门,就维护医院秩序问题积极 沟通。 现在在全国的不少医疗机构中,活跃着一批专门替发生医疗纠纷 或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患者到医院闹事,而获得经济好处的人。媒体 把他们叫做“医闹”。各地医疗机构对此头痛不已,有的医疗机构不 堪其闹,无论是否医疗事故都采取经济赔偿,以达到息事宁人,委屈 地维护诊疗秩序的目的。对此,毛群安说,“医闹”采取的是严重扰 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使用的是牟取不正当经济利益的手段。卫生 部的态度是,要坚决打击这种违法行为,不给“医闹”得逞的机会。
时评 “医闹”须严惩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近闻昆明冒出一种新职业——“医闹”。 “医闹”,专到医院寻衅闹事者也。一干人每天穿梭于各大医院之间 寻找“商机”,他们采取伙同患者家属扰乱医院秩序的方式,不择手 段地向医院索取高额赔偿,每闹一把就有几万元的进账。“医闹”目 的险恶,手段卑劣,严重干扰了医院秩序,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医闹”通常使用的手段为聚众闹事,他们或抓住一点、扩大事 态,或无中生有、造谣生事,蒙蔽不明群众,胁迫医院就范。医院是 救死扶伤之地,安静温馨的环境是患者治疗康复的前提。“医闹”寻 衅闹事破坏了医院声誉,使医院蒙受巨大损失,最不能容忍的是扰乱 了正常诊疗秩序,最终受害的是无辜患者。 “医闹”一族是在长期以来医患关系不甚和谐且一直难有明显改 善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它压根就带有浑水摸鱼、火中取栗的图 谋。现在社会上有一种偏见,以为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矛盾在医院, 于是怎么闹怎么有理,医生遭殴打伤害,医院遭冲击破坏的不法现象 屡见不鲜。由于对上述违法现象一直未能予以有力制止,以至最终酿 成“医闹”这样的群体性事件。“医闹”的出现反映了医患关系的复 杂性,其中不乏一些倾向性的苗头,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人们对医学的期待永远没有止境,但科学的局限却无处不在。医 疗卫生工作是风险性很大的行业,医学科学的发展要允许失败,且离 不开医患携手共同努力,缺失了社会的理解和配合,医学必将跛足难 行。由于主、客观等各种原因,医疗差错总是难以避免的,但要明确 一条底线,即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到医院寻衅闹事。 据了解,“医闹”多为无业人员,他们本身与医院并没有什么直 接的关系,“医闹”现象不能排除是社会上某些不安定因素在医院的 一种反映,因此解决“医闹”问题决不是医院一家所能承担的。“医 闹”是对法制建设的公然践踏,也是挑衅科学的蒙昧行为。对妄图寻 衅闹事以谋取私利者,首先应通过劝诫教育使其幡然悔改;对触犯刑 律并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者,则必须严惩不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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